永乐高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古井贡酒糟资源化项目热能岛建设项目(BOT模式/EPC模式)招标公告
永乐高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古井贡酒糟资源化项目热能岛建设项目(BOT模式/EPC模式)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永乐高(70net)受控股公司永乐高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古井贡酒糟资源化项目热能岛建设项目(BOT模式/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采购项目编号:LDHJ-ZBCG-2023-21
- 采购项目名称:古井贡酒糟资源化项目热能岛建设项目(BOT模式/EPC模式)
- 采购预算:无。
- 项目内容及需求:
方式一:古井贡酒糟资源化项目热能岛建设项目(BOT模式),永乐高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古井贡资源化项目供热能力为2x600万大卡/h(热空气焓增),温度600~800度烘干系统的绝热热风炉和额定蒸发量为12t/h干燥系统的蒸汽锅炉(BOT模式);中标方在招标方厂区内(具体位置及占地面积详见规划图)建立供热站,按中标价格为甲方提供热能。
(1)本项目为BOT模式,招标方采购中标方提供的蒸汽、热风;中标方负责投资、建设、运维。土地由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的用电、用水、天燃气、油等费用,由中标方支付,其中电价按照当地国家电网价格支付,用水、天燃气、油等费用按照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支付。项目所有设计图纸、设备采购文件,应经过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项目所有设计图纸、设备资料应提供给招标方存档。
(2)中标方负责保证燃料稳定供应与燃料品质。中标方负责调研当地可用燃料的收集、运输、厂外储存情况,并提供调研报告给招标方。中标方负责灰、渣、炭的处置。
(3)由中标方报批、建设、运维一座满足招标方功能要求、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要求的热能岛。包括厂外燃料收集、储运;以及灰渣炭外运处置。
(4)招标方功能要求,见技术规范“3.1性能保证及验收指标”。
(5)热能岛范围见附图纸。中标方完成热能岛范围内的全部设计、设备、材料、土建、支吊结构、防护结构、钢结构、管道支架、电缆桥架、仪表、配电设备、电缆、控制、消防、报警、监测、安防监控、环保系统、防雷接地、保温及其安装、调试、报验、报批、文件资料移交、缺陷整改、备品备件等工作。
(6)燃料仓库、灰渣炭钢料仓、燃料气化系统、除氧器、给水泵、锅炉及其环保设施、锅炉补水系统及其制水系统、气化炉冷却水系统及冷却塔、生物质燃气净化输送系统、绝热热风炉、配电间、控制室等建构筑物、系统在热能岛范围内。中标方负责与环保部门沟通确认是否安装CEMS在线装置;热能岛烟气排放系统由中标方负责建设配套,需满足当地排放标准,相关责任由中标方负责。排放烟气颗粒粉尘含量、二氧化碳含量、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汞及化合物、氨逃逸、黑度(格林曼黑度级)需满足当地环保政策要求,烟气消白处理配套设备本次价格不含,位置预留。
方式二:EPC模式,供方负责建设、运维。
- 建设期:4个月;运营期:10年。自招标方发出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至商业试运营日结束之日为建设期,自开始正式商业运营日至移交日为运营期。中标方需按照计算期提供每年热能岛回收价,招标方决定回收中标方全套设备后,中标方须按合同条款将运作良好的热能岛按照双方约定价格及付款方式移交给招标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须附开户许可证);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的气化炉、蒸汽锅炉项目建设或运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者运营合同。)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提供证明材料均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若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获取时间:6月1日之前。
获取方法:通过第八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6月5日上午9:00整。
递交方法:通过邮箱发送标书至招标人电子邮箱:gongyinglian@road-group.com
六、其他说明
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拾万 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现金的任何一种
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注:低温蒸发浓缩设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古井支行
账 号:12671501040006947
接 收 人:永乐高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
6.2 踏勘现场
6.2.3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对其查明或核实的有关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6.2.4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2.5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2.6 有必要时招标人向投标人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永乐高(70net)官网 (www.road-group.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乐高(70net)控股公司:永乐高生物环保技术(亳州)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谷E城E4栋3层
联系人:李天映
电话:15927138153
电子邮件:litianying@road-group.com